办事流程

学生公寓个人调宿办理流程

来源: 后勤管理处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22年09月14日 16:05 浏览量:

本程序规定只针对在学期中途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办理,新生入学、毕业生离校由各学院集中办理。

个人住宿调整

1、申请人填写《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公寓宿舍调整申请表》(附件6,以下简称“宿舍调整申请表”)。

2、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递交“宿舍调整申请表”,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,根据学生情况提出是否同意住宿调整的意见并签名,盖上学院公章;

3、申请人将通过学院审核的“宿舍调整申请表”提交到公寓办进行审核,公寓办根据房间、床位情况确定调整的房间、床位。

4、公寓办审核通过后,申请人填写《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公寓宿舍调整手续单》(附件7,以下简称“宿舍调整手续单”)的个人信息栏,将“宿舍调整手续单”交到所住宿楼栋的值班室,由楼栋管理员对申请人所住宿舍的家具以及公用设备进行检查,同时申请人退还原宿舍钥匙。检查后,由管理员根据检查结果填写“宿舍调整手续单”的“学生公寓宿舍家具和公共设备清查项目”表,并签名及加盖专用章;申请人在“宿舍调整手续单”的“确认书”上签名确认。

5、申请人将“宿舍调整手续单”交回到公寓办(如有家具设备有损坏或丢失的,公寓办按照学校设备处关于学生公寓维修材料的标准核价,申请人须先交纳赔偿费用),结清后由公寓办签发“宿舍调整手续单”通知联。

6、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(最长3天)内搬离原宿舍、床位,搬离前在楼栋值班室办理登记,经原楼栋管理员复检宿舍确认无误后,在“宿舍调整手续单”通知联签名并加盖专用章确认。

7、申请人凭“宿舍调整手续单”通知联,到调整后楼栋值班室办理入住登记后领取钥匙,到指定的寝室、床位住宿。

8、申请人入住寝室时,需与楼栋管理员仔细清点室内家具和设备,并在楼栋管理员处签订《学生公寓家具和设备确认书》(附件3);如有缺少或损坏,应及时报知楼栋值班室,经确认后给予调换;不报知的,即视为入住时设施完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