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事流程
学生公寓个人住宿办理流程
来源: 后勤管理处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22年09月14日 15:55 浏览量:
本程序规定只针对在学期中途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办理,新生入学、毕业生离校由各学院集中办理。
个人入住
1、申请人填写《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申请表》(附件1,以下简称“住宿申请表”)和《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入住学生公寓承诺书》(附件4,以下简称“承诺书”)。
2、申请人向所在学院递交“住宿申请表”,由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,根据学生情况提出是否同意入住意见并签名,盖上学院公章。
3、申请人将通过学院审核的“住宿申请表”和本人签名的“承诺书”提交到学生公寓园区管理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公寓办”)进行审核。
4、审核通过后,由公寓办安排寝室、床位,并开具《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公寓入住单》(附件2,以下简称“入住单”)。
5、申请人凭“入住单”到公寓办所安排的楼栋,在该楼值班室办理入住登记后领取钥匙,到指定的寝室、床位住宿。
6、申请人入住寝室时,需与楼栋管理员仔细清点室内家具和设备,并在楼栋管理员处签订《学生公寓家具和设备确认书》(附件3);如有缺少或损坏,应及时报知楼栋值班室,经确认后给予调换;不报知的,即视为入住时设施完好。
- 附件【附件2.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公寓入住单.xlsx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1.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公寓住宿申请表.docx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3.学生公寓家具和设备确认书.xlsx】已下载次
- 附件【附件4.广西民族大学学生入住学生公寓承诺书.pdf】已下载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