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> 机构设置 >> 校医院 >> 正文

机构设置

校医院工作职责

来源: 后勤管理处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17年06月02日 17:34 浏览量:

根据国家教委、卫计委《学校卫生工作条例》的精神,校医院主要工作任务是:监测学生健康状况;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,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;改善学校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;加强对传染病、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,为此校医院的职责范围为:

(一)负责制订校医院工作计划和有关规章制度,定期向上级汇报工作;

(二)认真做好传染病管理、隔离、消毒工作,及时上报疫情;

(三)利用校报、广播、宣传栏、卫生讲座等多种形式,经常开展对常见病、多发病和季节性疾病防治常识及青年青春期卫生常识的宣传工作;

(四)做好新生入学体检、复查和在校生、毕业生的体检工作;

(五)根据教育部学籍管理规定,做好学生因病休、复、退学的审核工作;

(六)定期对教工、学生、离退休人员进行体检,并建立健康病历档案;

(七)做好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督工作,把好“病从口入”关;

(九)认真做好校内社区医疗服务工作。

(十)加强医务人员医德教育和业务学习。不断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技术水平和全心全意为师生员工服务的思想,努力做好学校卫生保健工作。

(十一)做好日常门诊病人常规接待治疗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