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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廉后勤

清廉民大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
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22年09月06日 17:43 浏览量:

按照广西清廉学校建设专责小组《关于扎实推进清廉学 校建设的十条措施》要求,为进一步推进清廉民大建设工作 扎实有序开展,聚焦重点对象、关键和薄弱环节,切实解决 学校廉政建设突出问题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组织领导


组 长: 陈铭彬

学校党委副书记

韦雪芳

学校党委常委、纪委书记

副组长: 吕俊彪

学校党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

韦惠文

纪委副书记、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

吴易安

纪委副书记、纪委办公室主任、监察

室主任

梁曼芝

校工会常务副主席

成 员 :纪委办公室、党委组织部、校工会干部

清廉民大建设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分4 个工作组开展,具 体分工如下:

(一)第一监督检查工作组

组 长: 吕俊彪 学校党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 副组长: 黄秋艳 党委巡察办公室副主任

成 员: 吴 侠 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室执纪监督室正科

长级纪检员(联络员)

负 责: 教务处、招生就业处、基建处、后勤管理处、 相思湖校区相关学院(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、马克思主义学 院、文学院、人工智能学院、电子信息学院、国际教育学院)。

(二)第二监督检查工作组

组 长: 韦惠文 纪委副书记、党委巡察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: 吴大为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

成 员:王晓敏 机关党委副科长级秘书(联络员)

负 责:财务处、国有资产管理处、研究生院、科学技 术处、社会科学处、相思湖校区相关学院(法学院、民族学 与社会学学院、外国语学院、数学与物理学院、人民武装学

院、继续教育学院)。

(三)第三监督检查工作组

组 长: 梁曼芝 校工会常务副主席

副组长: 李济权 纪委办公室、监察室正处级纪检员

成 员:黄景懋 党委组织部组织科科员(联络员)

负 责: 思源湖校区各学院。

(四)第四监督检查工作组

组 长: 吴易安 纪委副书记、纪委办公室主任、监察

室主任

副组长:李道山 校工会副主席、机关党委副书记(兼) 成 员: 韦 薇 工会办公室副主任(联络员)

负 责:人事处、招标采购管理办公室、武鸣校区各学 院。

二、监督检查时间

2022年 9 月上旬-12月上旬

三、监督检查内容

(一)监督检查落实学校关于秋季学期开学工作部署情

况。重点检查校园安全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。(完

成时限:2022 年 9 月 15 日前)

(二)排查廉洁风险。 排查学校各单位业务廉洁风险, 查看各单位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“流程图”,聚焦 薄弱环节和问题不足,深挖潜在的廉政风险,督促做好防范 工作。 (完成时限:2022 年 10 月 10 日前)

(三)检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情况。 检查各单位对存在 的“官气”十足、 “衙门”做派等问题的整治情况,查看问 题清单、整改清单、责任清单,坚决纠正不良作风等问题。 (完成时限:2022 年 12 月 10 日前)

(四)排查“三重一大”决策制度执行情况。重点排查 2022 年以来各单位“三重一大”事项的决策程序、参与决策 人员范围、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情况以及决策事项的合规合 法性,及时发现失职失责问题。(完成时限:2022 年 10 月 10 日前)

(五)检查师生满意度提升行动开展情况。检查各单位 “三个一”行动开展情况,即一个部门出台一项措施,每个 干部解决一件难事,每个党员为师生做一件好事,督促各单 位立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,真心实意为师生群众解难纾困, 切实提升广大师生获得感幸福感。 (完成时限:2022 年 12 月 10 日前)

(六)检查推进清廉学校建设自查情况。 检查各基层党 组织贯彻落实《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推进清廉广 西建设的意见》(桂发〔2022〕2号)、《大力推进广西清廉学

校建设实施方案》(桂教工委〔2022〕4 号)和《中共广西民族 大学委员会清廉民大建设方案》(民大党发〔2022〕85号)、 《大力推进清廉家庭建设实施方案》(民大党发〔2022〕99 号)、《关于扎实推进清廉民大建设的十条措施》 (民大 党发〔2022〕100号)部署情况,开展内部督查情况,及时 发现问题、纠治偏差,确保执行清廉民大建设任务不偏向、 不走样。同时,检查清廉民大建设工作的宣传情况,营造风 清气正氛围。(完成时限:2022年 12 月 10 日前)

四、监督检查方式

监督检查工作采取听取汇报、查阅资料、实地调研检查

等方式进行。

五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升思想认识。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清廉民大 工作的重要性,党组织书记对清廉民大工作要做到亲自布 置、亲自把关,坚持问题导向,认真排查存在问题,及时抓 好整改工作。

(二)严格落实主体责任。 各级党组织要研究制订建设 方案,明确任务,创新活动载体,形成有目标、有举措、有 考核、有反馈的工作闭环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积极落实第 一责任人职责,召开专题会议定期研究清廉民大建设,以上 率下推动清廉民大建设取得实效。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好 “一岗双责”,层层传导责任压力。

(三)强化执纪问责。 及时查找隐患、举一反三、堵塞 漏洞,对清廉民大建设工作思想上不重视、行动上不坚决等

苗头倾向,及时约谈提醒、督促整改。对工作作风不严不实、 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,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、通报曝光。